第三章
第三章——逼迫中忍受的衝突性質
1. 那時,確實有許多教會的領袖熱切地忍受了可怕的苦難,並提供了高貴衝突的榜樣。但另有許多人[1],因恐懼而心靈麻木,在最初的衝擊下輕易地軟弱了。其餘的人,每個人都忍受了不同形式的酷刑[2]。一個人的身體被鞭打。另一個人則遭受了無法忍受的酷刑和刮擦,其中一些人悲慘地死去。
2. 其他人則經歷了不同的衝突。例如,一個人,當周圍的人強行推他、拖他去行那可憎和不潔的獻祭時,他被放走了,彷彿他已經獻祭了,儘管他沒有[3]。另一個人,儘管他根本沒有靠近,也沒有觸摸任何被玷污的東西,但當其他人說他已經獻祭時,他默默地承受著指控離開了。
3. 另一個人被抬起來時已半死,被丟棄在一旁,彷彿已經死了;又有一人躺在地上,被腳拖行了很長一段距離,並被算作那些已經獻祭的人。一人大聲呼喊,高聲見證他拒絕獻祭;另一人則喊著說他是基督徒,在見證救贖之名時顯得光輝燦爛。另一人則抗議他沒有獻祭,也永遠不會獻祭。
4. 但他們被一大群為此目的而部署的士兵擊打嘴巴,使他們噤聲;他們被擊打臉部和臉頰,並被強行驅逐;敬虔的敵人認為,無論如何,只要看起來已經達成了他們的目的,這就非常重要。但這些對聖潔的殉道者毫無益處;對於他們的精確描述,我們的話語又怎能足夠呢?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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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μυρίοι δ᾽ ἄλλοι。參見前一章,註8。
[2] 即那些在被提供自由,條件是獻祭時,拒絕以這個代價接受自由的人。當時希望那些長期以來充滿基督徒囚犯的監獄(參見第六章,第九節)如果可能的話能夠清空;這無疑與打破囚犯頑固的願望結合在一起,促使當時使用酷刑。
[3] 參見前一章,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