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 作品集

Eusebius of Caesarea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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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 被造物之間必然存在差異。趨向善惡取決於人的意志;因此,審判是必然且合理的。


確實,有些人以幼稚的自負,膽敢在這方面也挑剔神,他們問:為何神沒有為所有受造物創造同一種自然性情,反而命定許多本質上不同甚至相反的事物存在,以致我們的道德行為和品格產生差異?他們說,難道這樣不好嗎?若所有人類都具有相同的道德品格,豈不更有利於順服神的命令,對神有正確的理解,並堅固個人的信心?期望如此,實屬荒謬,因為這忘記了世界的構成與世界中的事物不同;物質與道德的本質並非相同,身體的情感也與靈魂的情感不同。[因為不朽的靈魂在尊嚴上遠超物質世界,比那會朽壞的地上受造物更蒙福,其程度與其高貴及與神的親近程度成正比。[1]] 人類並未被排除在神的恩典之外;儘管這並非所有人都可隨意獲得,而僅限於那些深入探究神性,並將認識神聖之事作為其生命主要目標的人。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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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此段經文有缺損。瓦萊修斯(Valesius)的推測性修復似乎合理,主要依循此說。— 巴格(Bag.)] 海尼興(Heinichen)與其前的克里斯托弗森(Christophorson)和薩維爾(Savil)一樣,「毫不猶豫」地依據其中一份手稿省略了這段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