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 君士坦丁關於敬虔事奉神與基督宗教的律法。[1]
「勝利者君士坦丁,
大奧古斯都,致巴勒斯坦省的居民。
「對於所有對至高者之性情抱持公正而健全觀點的人而言,長久以來,以下事實已是再清楚不過,毫無疑問:那些謹慎遵守基督宗教神聖職責的人,與那些對此宗教抱持敵意或輕蔑態度的人之間,一直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然而,在當前這個時代,我們透過更為明顯的證據和更為確鑿的實例,可以看見質疑此真理是何等不合理,以及至高神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因為那些忠實遵守祂聖潔律法、並避免違背祂誡命的人,顯然蒙受豐盛的祝福,並被賦予堅實的盼望以及充足的能力來成就他們的事業。另一方面,那些心懷不敬虔思想的人,則經歷了與他們邪惡選擇相應的結果。因為,一個既不願承認也不願適切敬拜那一切祝福之源的神的人,又怎能期望獲得任何祝福呢?事實本身確實印證了我所說的。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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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參閱索佐門(Sozomen),1. 8 的《摘要》(Epit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