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四章 — 拒絕獻祭者應被革除軍職,獄中囚犯不得餵食。
然而,由於在這方面也未能獲得順從,他最終撕下了偽裝,下令帝國各城市的軍事長官,若拒絕向鬼魔獻祭,便應被剝奪其各自的職權。因此,各省的官方軍隊失去了那些敬拜神的人;而頒布此命令者也遭受了損失,因為他因此剝奪了自己蒙虔誠之人禱告的機會。我為何還要進一步提及他如何指示,不許任何人順從人道常情,向在獄中受苦的人分發食物,甚至不許憐憫那些餓死的囚犯;簡言之,不許任何人行善,並禁止那些天性驅使他們同情同胞的人,向他們施予任何一點善意?這確實是所有法律中最為無恥和可恥的,超越了人性最惡劣的敗壞:這條法律對施憐憫者施加與受憐憫者相同的懲罰,並以最嚴厲的刑罰對待僅僅是人道的行為。[1]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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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參見《教會史》10.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