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19
關於卷七,第二十五章,第十一節。
對於約翰「據稱的第二或第三封書信」,應讀作「現存的約翰第二和第三封書信」(ἐν τῇ δευτέρᾳ φερομένῃ ᾽Ιω€ννου καὶ τρίτῃ,en tē deutera pheromenē Iōannou kai tritē,在約翰據稱的第二和第三封書信中)。
關於卷七,第二十五章,第十一節。
對於約翰「據稱的第二或第三封書信」,應讀作「現存的約翰第二和第三封書信」(ἐν τῇ δευτέρᾳ φερομένῃ ᾽Ιω€ννου καὶ τρίτῃ,en tē deutera pheromenē Iōannou kai tritē,在約翰據稱的第二和第三封書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