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丟尼修的節期書信,其中也包含逾越節曆法。
丟尼修除了前面提到的書信[1]之外,當時[2]也寫了現存的節期書信[3],其中他用讚美之詞來描述逾越節的慶祝。他將其中一封寫給弗拉維烏斯[4],另一封寫給多米提烏斯和迪迪姆斯[5],在這些書信中,他提出了一個八年曆法[6],主張在春分之前不宜慶祝逾越節。除此之外,他還寄了一封書信給他在亞歷山大的長老同工,以及在逼迫仍然盛行時,寄給不同人的其他書信[7]。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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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關於亞歷山大的丟尼修,請參閱卷六第四十章註1,並參閱該註以了解優西比烏提及或引用其書信的各段落。
[2] 優西比烏認為所有這些書信都是在瓦勒良或加利努斯時期寫的;但他錯了,至少就寫給多米提烏斯和迪迪姆斯的書信而言(見上文第十一章註25),可能其他一些書信也是如此。
[3] τὰς φερομένας ἑορταστικ€ς(tas pheromenas heortastikas,節期書信)。亞歷山大主教們習慣每年在復活節前寫一種書信或講道,並在其中宣布節日的日期。這些著作因此被稱為節期書信或講道(參見Suicer的《詞庫》s.v. ἑορταστικός,以及Valesius的相關註釋)。這顯然是此類書信最早的記載。優西比烏在第二十一章和第二十二章中也提到了丟尼修寫給不同人的其他書信。無疑,這些世紀中所有亞歷山大主教都寫過此類書信,但據我所知,除了亞他那修的一些書信(僅存於敘利亞語譯本,由Cureton於1846年和1848年以敘利亞語和英語出版)、提奧菲勒斯的一些書信(僅存於拉丁語)以及西里爾的三十封書信(出版於Migne的《希臘教父全集》LXXVII. 391 sq.)之外,都沒有現存的。
[4] 關於這位弗拉維烏斯,我們一無所知。寫給他的書信已不復存在。
[5] 關於多米提烏斯和迪迪姆斯,以及寫給他們的書信,請參閱上文第十一章註25。優西比烏在該章中引用了這封書信。
[6] 也就是說,一個八年週期,用於確定滿月的時間。希波呂托斯曾採用舊的八年週期,但他認為通過將兩個週期合併為一個十六年週期來改進它(見上文卷六第二十二章),就像三世紀中葉所謂的居普良編年史作者所做的那樣。更精確的十九年默冬週期(公元前五世紀已在希臘人中應用)直到此時才在教會中普遍使用。尼西亞會議批准了它並使其廣泛傳播,但它顯然尚未在教會中應用。事實上,據我們所知,第一個將其用於計算復活節的基督徒是亞歷山大的阿納托利烏斯,後來成為老底嘉主教(見下文第三十二章§14)。它很快被亞歷山大教會採用,並且在亞他那修時代已經成為所有復活節計算的基礎,正如我們可以從亞他那修的節期書信中得知。從尼西亞會議前後開始,亞歷山大通常被視為計算復活節日期的權威,儘管西方長期以來仍使用較舊且不精確的週期,但十九年週期逐漸在各地普及。參見伊德勒關於年代學的巨著,並參閱赫費勒的《會議史》第二版第一卷第332頁,以及萊特富特在《基督教傳記詞典》第二卷第313頁及以後。
[7] 這些不同的書信已不復存在,我們也不知道它們是寫給誰的。至少其中一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很可能是在瓦勒良逼迫期間寫的,正如優西比烏所說,因為他寫給多米提烏斯和迪迪姆斯的書信中犯了一個錯誤,這並不能證明他在所有其他書信中也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