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祂向萬國宣揚的宗教既不新奇也不陌生。
1. 但願無人以為祂的教義是新奇陌生的,彷彿是由一位近世之人所創,與他人無異。現在讓我們也簡要地探討這一點。
2. 眾所周知,當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近世以來為眾人所知時,一個新的民族隨即出現;這個民族公認不小,不居於地球的某個角落,而是所有民族中最眾多、最虔誠的[1],堅不可摧、無可戰勝,因為它常蒙神的幫助。這個民族,在神莫測的護理所定之時突然出現,正是那蒙眾人以基督之名尊崇的民族。
3. 一位先知,當他以神聖之靈的眼光預見將來之事時,對此感到如此驚訝,以致他呼喊:「誰曾聽見這樣的事?誰曾看見這樣的事?地豈能一日而生,一國豈能一時而產?」[2] 同一位先知也暗示了這個民族將被稱呼的名字,他說:「事奉我的,必稱為新名,這名在地上必蒙福。」[3]
4. 雖然我們是新的,且基督徒這個新名確實近來才為萬國所知,但我們的生活和行為,連同我們的宗教教義,並非我們近來才發明,而是從人類最初受造之時起,可以說,就已由古時蒙神眷顧之人的自然悟性所確立。我們將以下列方式證明這一點。
5. 希伯來民族並非新興,而是因其古老而普遍受人尊崇,這是眾所周知的。這個民族的書卷和著作記載了古時之人,他們確實稀有且人數不多,但卻以虔誠、公義和一切美德而著稱。其中,一些傑出之人在洪水之前生活,另一些挪亞的子孫後裔在洪水之後生活,其中包括亞伯拉罕,希伯來人尊他為他們的創始者和先祖。
6. 若有人斷言,從亞伯拉罕本人回溯到第一個人,所有蒙公義見證之人,若非名義上,實質上都是基督徒,他並未逾越真理。[4]
7. 因為這個名字所表明的,即基督徒藉著對基督的認識和教導,以節制和公義、生活中的忍耐和男子氣概的美德,以及對獨一真神、萬有之主的虔誠信仰而著稱——所有這些,他們都熱切實踐,不亞於我們。
8. 他們不關心身體的割禮,我們也不關心。他們不關心守安息日,我們也不關心。他們不避諱某些食物,也不看重摩西最初傳給他們後裔作為象徵而遵守的其他區別;現今的基督徒也不做這些事。但他們也清楚地認識神的基督;因為已經證明,祂曾向亞伯拉罕顯現,向以撒啟示,與雅各交談,與摩西以及後來的先知們對話。
9. 因此,你會發現那些蒙神眷顧之人被尊稱為基督,正如經文論及他們時說:「不可觸摸我的受膏者(Christs),也不可傷害我的先知。」[5]
10. 因此,顯然有必要將那藉著基督的教導近來向萬國宣講的宗教,視為所有宗教中最古老、最原始的,也是那些蒙神眷顧之人在亞伯拉罕時代所發現的。
11. 若有人說,亞伯拉罕在很久之後才領受割禮的命令,我們回答說,在此之前,他已被宣告因信心而蒙公義的見證;正如神的話語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6]
12. 確實,在亞伯拉罕受割禮之前,他已是蒙稱義之人,神向他顯現(這正是基督自己,神的道),並賜給他一個預言,關於那些在未來世代將以同樣方式蒙稱義之人。這個預言是這樣說的:「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蒙福。」[7] 又說:「他必成為又大又強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蒙福。」[8]
13. 我們可以理解這已在我們身上應驗。因為他放棄了他祖先的迷信,以及他生命中先前的錯誤,並承認獨一真神、萬有之主,以美德的行為敬拜祂,而非以摩西後來所賜的律法事奉,他因信那向他顯現的神的道——基督——而蒙稱義。因此,對這樣一個人,神說地上的萬族和萬國都必因他蒙福。
14. 但亞伯拉罕的那個宗教,現今已重新出現,由普世的基督徒獨自以行為實踐,其效力勝於言語。
15. 那麼,有什麼能阻止我們承認,我們這些屬基督的人,與那些古時蒙神眷顧之人,實踐著同一種生活方式,擁有同一種宗教呢?由此可見,基督的教導所託付給我們的完美宗教,並非新奇陌生,而是,若必須說實話,它是最初的、真正的宗教。關於此主題,這就足夠了。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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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參閱特土良,《護教書》第三十七章。(《尼西亞前教父文集》,美版,第三卷,第45頁)。
[2] 賽六十六8。
[3] 賽六十五15, 16。
[4] 比較游斯丁,《第一護教書》第四十六章。
[5] 代上十六22,詩一〇五15。
[6] 創十五6。
[7] 創十二3。
[8] 創十八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