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西比烏(Eusebius of Caesarea) 作品集

Eusebius of Caesarea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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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我們救主的門徒


1. 我們救主的使徒之名,眾人皆從福音書中得知。[1] 但七十門徒的名單卻無記載。[2] 巴拿巴確實被認為是其中之一,使徒行傳在多處提及他,[3] 尤其保羅在寫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也提到他。[4]

2. 他們說,與保羅一同寫信給哥林多人的所提尼,也是七十門徒之一。[5] 這是革利免[6] 在其《假設集》(Hypotyposes)第五卷中的記載,其中他也說磯法是七十門徒之一,[7] 此人與使徒彼得同名,保羅論及他時說:「及至磯法到了安提阿,我就當面抵擋他。」[8]

3. 馬提亞[9] 也被列入使徒之列,取代了猶大的位置,而與他一同被提名候選的人[10] 也同樣被認為配得上七十門徒的呼召。他們說,達太[11] 也是其中之一,關於他,我將在稍後講述一個流傳至今的故事。[12] 仔細查考,你會發現我們的救主有超過七十位門徒,根據保羅的見證,他說救主從死裡復活後,首先向磯法顯現,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之後又一次向五百多位弟兄顯現,其中一些已經睡了;[13] 但大多數在他寫作時仍活著。

4. 之後他說,他向雅各顯現,雅各是所謂救主的弟兄之一。[14] 但除了這些之外,還有許多人被稱為使徒,效法十二使徒,正如保羅自己一樣,他補充說:「後來又向眾使徒顯現。」[15] 關於這些人就說到這裡。但關於達太的故事如下。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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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見太十2–4;路六13–16;可三14–19。


[2] 見路十1–20。


[3] 見徒四36,十三1及其他。亞歷山大的革利免(《雜記》II. 20)稱巴拿巴為七十門徒之一。這個傳統本身並非不可能,但我們只能追溯到革利免。革利免的《認可錄》和《講道集》經常提及巴拿巴是活躍於亞歷山大和羅馬的使徒。一個傳統說他去了米蘭,成為那裡教會的第一位主教,但安波羅修對此保持沉默,足以證明其毫無根據。現存一部偽經,可能寫於五世紀,題為《巴拿巴在塞浦路斯的使徒行傳與受難記》(Acta et Passio Barnabæ in Cypro),記載他在塞浦路斯殉道。這個傳統可能是真的,但其存在本身沒有多大份量。巴拿巴來自塞浦路斯,並在那裡工作了一段時間。因此,將他的死(必然是殉道,因為早期教會的基督徒作家不可能承認他自然死亡)歸於該地是很自然的。


[4] 加二1,9,13。


[5] 所提尼在林前一1中被提及。我不知道優西比烏從何處獲得關於他的這個報告。據我所知,他是第一個提及此事的。後來的傳統報告說他成為了愛奧尼亞城市科洛豐的主教。使徒行傳十八17也提到一位所提尼,作為哥林多猶太會堂的官長。有些人希望將這兩者等同起來,認為後者後來歸信了,但在這種情況下,他當然不可能是七十門徒之一。優西比烏的傳統,我們無法判斷其價值。


[6] 關於革利免及其著作,見卷五第十一章註1,和卷六第十三章。


[7] 據我所知,革利免是第一個區分使徒彼得和七十門徒之一的磯法的人。在使徒後時代發明第二個彼得的原因很容易理解,這是為了消除兩位使徒之間的衝突。這個磯法經常出現在後來的傳統中,並在巴西流的《聖徒傳》中於十二月九日被紀念,在亞美尼亞曆中於九月二十五日被紀念。在《教會法典》中,他被列為十二使徒之一,並與彼得區分開來。


[8] 加二11。


[9] 我們從使徒行傳一21及以下得知,馬提亞在基督的整個事奉期間都是他的追隨者,因此優西比烏所記載的這個傳統(據我們所知,他是第一個記載的)並非不可能。半個世紀後,伊皮法紐(在其《異端大全》第一卷末,Dindorf版I. p. 337)也記載了相同的傳統。尼西弗魯斯·卡利斯圖斯(II. 40)說他在衣索比亞(可能指黑海以東的高加索衣索比亞)勞苦並殉道。關於《馬提亞福音》,見下文III. 25,註30。


[10] 約瑟·巴撒巴,又稱猶士都。他也從一開始就與基督同在,因此很可能像優西比烏所報告的那樣,是七十門徒之一。帕皮亞(優西比烏下文III. 39引用)稱他為猶士都·巴撒巴,並記載他喝了致命的毒藥卻毫髮無損。


[11] 比較馬太、馬可和路加所給出的不同使徒名單,達太被認為是十二使徒之一,顯然與猶大和利百烏是同一人(比較耶柔米,《馬太福音註釋》X.)。優西比烏在這裡將他與使徒分開,使他成為七十門徒之一,犯了類似於彼得和磯法案例中的錯誤。他可能只是記錄了一個口頭傳統,因為他使用了「φασί」(他們說)這個詞。據所知,他是第一個提及這個傳統的人。


[12] 見下一章。


[13] 見林前十五5–7。


[14] 雅各與耶穌的關係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已經提出了三種理論,並且都廣泛存在。


第一種是同胞兄弟假說,根據這種說法,耶穌的兄弟姐妹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子女。這個假說在380年由羅馬的異端赫爾維迪烏斯(Helvidius)強烈主張,並在改革宗教會中廣泛接受。對此唯一的嚴重反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將馬利亞託付給約翰照顧。但約翰無論如何都是耶穌的表兄弟,當我們意識到耶穌和約翰之間存在的屬靈共鳴,以及他自己的兄弟所表現出的不信時,這個反對意見就失去了其份量。第二種是半兄弟假說,它認為耶穌的兄弟姐妹是約瑟與前妻所生的子女。這個假說有最古老的傳統支持(儘管所有理論的傳統都不夠古老或普遍,不足以具有很大的份量),偽經《雅各福音》第九章記載約瑟在娶馬利亞之前是個鰥夫並有子女。這仍然是希臘教會的既定理論。對此最大的反對是,如果這是真的,基督作為約瑟的幼子,就不可能被視為大衛王位的繼承人。不能斷言這個反對意見是絕對致命的,因為聖經從未明確指出他是王位的繼承人;只說他是大衛的後裔。這兩種理論都同意將主的兄弟雅各與使徒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區分開來,因此假設新約中至少有三位雅各。與這兩種理論相對的是第三種理論,它只假設兩位雅各,將主的兄弟視為他的表兄弟,並將他們與亞勒腓的兒子等同起來。這個理論起源於耶柔米在公元383年,其公認的教義目的是為了反對赫爾維迪烏斯,維護馬利亞和約瑟的童貞。自那時以來,它一直是拉丁教會的既定理論,也受到許多改革宗學者的支持。該理論的原始和普遍形式使耶穌和雅各成為母系表兄弟:在約翰福音十九25中只找到三位婦女,並將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視為童貞馬利亞的姐妹。但這本身是不太可能的,並且基於糟糕的解經。最好假設這段經文中提到了四位婦女。表兄弟理論的第二種形式,將耶穌和雅各視為父系表兄弟——使亞勒腓(革羅罷)成為約瑟的兄弟——起源於蘭格(Lange)。它非常巧妙,並以希格西普(Hegesippus)的權威作為支持,希格西普根據優西比烏(《教會史》III. 11)的說法,革羅罷是約瑟的兄弟,西門的父親,這將使後者成為雅各的兄弟,因此也同樣是主的兄弟。但希格西普顯然認為雅各和西門與基督的關係不同——前者是他的兄弟,後者是他的表兄弟——因此他的見證是反對而不是支持蘭格的假說。希格西普的陳述確實表達了基督與小雅各(革羅罷的兒子,如果亞勒腓和革羅罷被等同)的表親關係,但並未將這位表親與主的兄弟雅各等同。優西比烏也被蘭格聲稱為其理論的見證人,但他對他所引用的經文的解經很糟糕(見下文,卷四第二十二章註4)。反對這兩種表兄弟理論的理由是「ἀδελφός」(兄弟)一詞的自然含義,以及約翰福音七5的陳述:「因為連他的弟兄也不信他」,這使得不可能假設他的兄弟是使徒。這兩種兄弟假說都沒有這個致命的反對意見,而且其中任何一種都是可能的,但前者基於對所涉及的各種經文更自然的解釋,如果不是因為早期教會在維護馬利亞童貞方面的教義興趣,它可能已經被普遍接受。雷南(Renan)的複雜理論(見他的《福音書》,p. 537及以下)根本沒有幫助,這裡無需討論。然而,關於將亞勒腓和革羅罷分開的說法有很多,他堅持這一點,這涉及到存在四位雅各而不是只有三位。


關於這個主題的更詳細討論,請參見安德魯斯(Andrews,《我們主的一生》,pp. 104–116)、沙夫(Schaff,《教會史》I. 272–275)和魏斯(Weiss,《新約導論》,p. 388及以下),他們都支持自然兄弟假說;萊特富特(Lightfoot,其《加拉太書註釋》第二版,p. 247–282中關於「主的兄弟」的附錄),他是半兄弟理論最強烈的倡導者;米爾(Mill,《新約中關於我們主的兄弟的記載得到辯護》,劍橋,1843年),他堅持母系表兄弟理論;以及蘭格(Lange,在赫爾佐格辭典中),他提出了父系表兄弟假說。最後比較霍爾茨曼(Holtzmann)在《神學科學雜誌》(Zeitschrift für Wiss. Theologie),1880年,p. 198及以下的論文。


[15] 林前十五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