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神是道的父,是萬物的創造者;若其原因各異,物質之物便無法持續存在。
神,
祂永遠超越一切存在,是萬物所渴慕的良善,
祂無始無源,因此沒有開端,祂自己就是
一切受造之物的創始者[1]。但那從祂而出者,又與祂聯合;
這種與祂的分離和聯合並非空間上的,而是
理智上的。因為這次的生發並未伴隨
父的本質有任何減損(如同藉由種子而生發的情況);
而是藉由預知之定旨,神顯明了一位救主,
祂掌管[2]這
可感知的世界,以及其中一切受造之物[3]。因此,
這世上一切事物之存在與生命,皆源於此;
靈魂與一切感官[4]皆源於此;
感官知覺藉以完善的器官亦源於此。那麼,
這論證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證明萬有只有一位管理者,
並且天上地下的一切事物,無論是自然界還是有組織的物體[5],
都服從於祂獨一的至高主權。因為如果這些無數事物的統治權,
不是掌握在一位而是多位手中,
那麼元素必然會被分割和分配,古老的寓言就會成真[6];
嫉妒和野心,為爭奪更高權力而鬥爭,將會破壞
整體的和諧一致,而每一位多數的統治者都會以不同於
其他人的方式管理其所掌控的部分。然而,
這個宇宙秩序始終如一的事實,證明它是在一個更高權能的照管之下,
並且它的起源不能歸因於偶然。否則,
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怎能被認識呢?首先或最後,
禱告和懇求應向誰發出呢?我能選擇[7]誰
作為我敬拜的對象,而不對其餘者犯下不敬虔之罪呢?
再者,如果我碰巧渴望獲得一些暫時的祝福,
我豈不應在向那應允我請求的權能表達感激的同時,
也向那反對者傳達責備嗎?或者,當我渴望知道
我災難的原因並獲得解脫時,我應向誰禱告呢?
或者,讓我們假設答案是由神諭和預言給出的,
但該情況不在其權力範圍內,而是屬於其他神祇的領域[8]。
那麼,憐憫何在?神對人類的護理何在?
除非,某個更仁慈的權能,對另一個沒有這種情感的權能採取敵對態度,
並願意賜予我祂的保護。因此,憤怒、不和、相互指責,
最終將導致普遍的混亂,因為每個人都因對權力的野心而對
自己被分配的部分不滿,從而偏離了其應有的行動範圍。
那麼,這些事情的結果會是什麼呢?當然,
這些天界權能之間的不和將會對
地上的利益造成破壞:時間和季節的有序交替將會消失;
大地的連續產物將不再被享用:白晝本身,以及隨之而來的
夜晚的安息,都將不復存在。但關於這個主題已經足夠了:
讓我們再次回到那種無可辯駁的推理方式。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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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開端」。
[2] 掌管「監督者」、「主席」或
「統治者」。指負責比賽、船隻或
公共工程等的人。
[3] 參約一3、13、
14,以及弗一10。這段經文的翻譯
多種多樣,其中Bag.的翻譯最差。作者在此借鑒了
道(Logos)的哲學,該哲學承認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是
受造物的創造者和元首。Cousin的自由譯本最能
表達這個思想。「祂由其永恆心智取之不盡的豐盛所生,
以掌管這可見世界的創造與治理。」更好的翻譯
有待於對道(Logos)教義及其歷史的更好闡釋。
[4] Molz.譯為「以及那些藉助其
感知之物在內心提升為觀念的器官」。
[5] Chr.實質上是「自然的和
人造的」;Molz.是「無生命的和有生命的」;
或許是指「無機的和有機的」。
[6] [指宙斯、波塞冬和哈得斯三兄弟瓜分世界的寓言。Valesius在該處。— Bag.] 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宙斯、波塞冬和哈得斯。宙斯
擁有天空,波塞冬擁有海洋,哈得斯擁有冥界,而
大地則「與高聳的奧林匹斯山一樣,為我們
所有人所共有」——這是紛爭的肥沃土壤。參荷馬,《伊利亞特》XV. 184–195,Doederlein版,2 (1864),頁64–65;Bryant譯,XV. 227–245行。
[7] 此處可能的一個讀法是ἐξαιρετως,即作為主要對象,等等。— Vales. 和 Hein.
[8] Valesius指出,有許多記載顯示阿波羅神諭回答那些諮詢他的人,說必須安撫巴克斯或薩圖爾努斯才能獲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