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他從私人財產中慷慨解囊,資助在金錢訴訟中敗訴者。
在司法仲裁案件中,為了使因其判決而敗訴者不致比勝訴者更不滿地離開他的面前,他會從自己的私人財產中,或贈予土地,或贈予金錢給敗訴方。他以這種方式確保敗訴者,因曾出現在他面前,能與勝訴者一樣感到滿意;因為他認為,任何人在與這樣一位君主會面後,都不應沮喪和悲傷地離開。[1] 因此,雙方都帶著歡樂和愉悅的表情從審判現場返回,而皇帝高尚的慷慨則贏得了普遍的讚賞。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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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際上,這可能不像優西比烏所描述的那樣幼稚,因為它可能指的是那些需要公正平衡主張的案件,其中每一方都認為自己的主張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