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 在接下來的阿佩萊烏斯月(Appellæus)[1]十四日,即一月朔日(Kalends)前第十九日,一些來自埃及的人再次被看守城門的人逮捕。他們被派去服事基利家(Cilicia)的認信者。他們遭受了與他們前去幫助的人相同的判決,眼睛和腳都被殘害。其中三人,在他們被囚禁的亞實基倫(Ascalon),展現了驚人的勇氣,忍受了各種形式的殉道。其中一人名叫亞瑞斯(Ares),被判處火刑;另外兩人,名叫普羅布斯(Probus)[2]和以利亞(Elias),則被斬首。
2. 在奧迪奈烏斯月(Audynæus)[3]十一日,即一月朔日(Ides)前第三日,在凱撒利亞(Cæsarea)城,一位名叫彼得(Peter)的禁慾者,又稱阿普塞拉姆斯(Apselamus)[4],來自以利utheropolis邊界上的亞尼亞(Anea)村[5],他像最純粹的黃金一樣,藉著火證明了他對神的基督的信心。儘管法官和周圍的人多次懇求他憐憫自己,愛惜自己的青春和盛年,他卻不予理會,寧願選擇對宇宙之神的盼望,勝過一切,甚至勝過生命本身。一位名叫亞斯克雷皮烏斯(Asclepius)的人,被認為是[6]馬吉安派(Marcion)的主教,他自以為對宗教充滿熱忱,但「不是按著真知識」[7],在同一個火刑堆上結束了他的生命。這些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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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即公元308年12月14日(參見下文第403頁的表格)。
[2] 大多數抄本讀作Πρόμος,但正如瓦萊修斯(Valesius)所言,這個專有名詞在希臘語中完全不為人知,這個形式可能是由於β和μ的混淆而產生,這兩個字母在古代手稿中寫法相似。我們現存的兩個抄本讀作Πρόβος,這已被齊默爾曼(Zimmermann)和海尼興(Heinichen)採納,我在正文中也沿用了這個讀法。
[3] 即公元309年1月11日。
[4] 在敘利亞語版本中是「押沙龍」(Absalom)。
[5] 我們對這個村莊一無所知,但以利utheropolis(原名Bethozabris)是一個重要的地方,位於耶路撒冷西南約四十英里處。
[6] εἶναι δοκῶν。優西比烏不願承認他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主教。
[7] 羅馬書十14。